精神分析是由奥地利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创立的一种研究心理现象的方法。弗洛伊德认为,人的心理包含着两个主要的部分,即意识和无意识。个人的心理问题源于内在冲突,这些冲突与早期经验有关,并且潜藏于无意识中,不被意识觉察。因此,精神分析的目标在于揭示内在冲突的根源,使个人获得自我了解并能觉察与顿悟。
精神分析最初是弗洛伊德在针对神经症的临床实践上发展起来的一整套理论与技术,是对人的精神结构有史以来最为深邃和细致的考察。后来被克莱因、温尼克特、科胡特、拉康等精神分析学家所发展。拉康认为精神分析核心是解决人的欲望问题,也就是“你到底要什么?”。此过程是对人的主体的重构,可以让人达到“你即如此”的狂喜。精神分析表面上能够解决症状,实质上是在分析中对人的整个精神历史进行梳理,达到直面症状、重构人格的自我更新。
这一研究方法采用的基本技术有自由联想、梦的解析、转移(也叫移情)处理等。精神分析的设置是分析者每周分析一到三次,时间跨度少则半年,多则几年甚至更长。